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
1 、主体证明
如您是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使用公章;
如您是以境外公司名义申请注册,需提供境外公司中英文全称及境外公司中英文地址及代表人签字;
如您是以国内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需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及 经营证明, 参见 《 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 ;
如您是以境外自然人名义申请注册,需提供身份证明(如台胞证、护照复印件)。
2、商标图样
图样 8 张,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应交着色图样 8 张,黑白墨稿 2 张。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长和宽不大于 10 厘米 ,小于于 5 厘米 ( 约为名片大小相仿,可提供电子版,由我处代为制作 )。 申请立体商标注册的,需提供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
3、说明欲申请注册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参见 《商标分类表》
商标注册流程时间:
2001 以前商标注册申请事务都在工商局商广科办理,由于近几年我国商标申请量大增,工商局无力负担,通过改制,有步骤的放开。由国家商标局指定的、许可的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商标注册是严肃的法律程序。由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商标局审查后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大约需二年时间。商标注册申请的核准或驳回没有法定期限,目前一般自申请日起 18 个月左右初审公告该商标(驳回的话时间稍早),初审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如无对该商标的异议,商标局审定公告该商标,再下发商标注册证,该商标至此获得核准。商标审查的时间段随时会根据商标局内部审查速度的快慢而有所变化。
(一)、商标注册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商标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作为参考,并不是商标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商标查询是一项专业的工作,你亦可以委托我们代为查询,我们将在一 个工作日回复你。
(二)、商标注册形式审查
商标形式审查( 1 个月左右),商标形式审查是指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 , 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 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 ,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受到商标申请书对于符合形式要件的申请书发放受理通知书。
(三)、商标注册实质审查
商标实质审查( 12 -18 个月左右),商标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 . 资料检索.分析对比 . 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四)、商标注册初审公告
商标的初审公告( 3 个月)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四个步骤 :商标查询(即可)—商标形式审查(1个半月左右,下发受理通知书,商标可使用)—商标实质审查(12——18个月左右)—商标公告(3个月)—领取注册证(2个月)。
友情提醒 :在商标申请期间(未获准注册之前),请不要在 使用 中标注注册标记 ( 如:“注册商标”、“ ? ”等 ) ,可以标记 “ TM ”。
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
根据中国的商标法律,商标注册申请人: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个人合伙;
2、外国(含大陆境外的)企业组织均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哪些文字、图形在商标中不得使用? :
商标法规定,在商标中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包括: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4、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6、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7、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8、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9、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注册商标应标明“R”“注册商标”字样,有些商品标注的“TM”字样是何含义 ?:
R是英文registration(注册)的字头,是国际通用的注册标记,与我国的注(注册的简称)、“注册商标”是同一含义。TM是英文trademark(商业标记即商标)的缩写字头。在国际上使用比较普遍,主要是告诉他人该图形或文字是作为商标使用的,而不是装潢,警示其他生产厂商不要擅自使用。由于我国实行注册原则,只有申请并获得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才能得到法律保护。
商标注册申请须知:
必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依法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仅指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证明商标注册申请、集体商标注册申请、特殊标志登记申请。广义的商标注册申请除包括狭义的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外,还包括变更、续展、转让注册申请,异议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以及其他商标注册事宜的办理。
国内的申请人办理各种商标注册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二是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不同和提交的书件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经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国内的申请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事宜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应准备的书件和办理程序可以向商标代理机构咨询。
使用本栏目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每一个类别上每注册一个商标图样为一件商标。每件商标每申请办理任何一项注册事宜都视为一件申请,应分别提交一套申请书件, 并分别缴纳费用。
二、应提交的书件没有指明份数的,如果在“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栏目中也没有特别声明是多少份的,则应认为是1式1份。
三、特别声明:
(一)本栏目所有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本栏目内容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商标是由什么组成的?:
商标是由文字、图形组成的。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可以单独由文字或图形组成,也可以由文字和图形的组合体组成。
商标分类查询:
第1类 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用粘合剂。
第2类 颜料,清漆,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媒染剂,未加工的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3类 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4类 工业用油及油脂,润滑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灯芯。
第5类 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卫生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膏药,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毒剂,消灭有害动物制剂,杀真菌剂,除莠剂。
第6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金属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第7类 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非手动农业工具,孵化器。
第8类 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9类 科学、航海、测地、摄影、电影、光学、衡具、量具、信号、检验(监督)、救护(营救)和教学用具及仪器,处理、开关、传送、积累、调节或控制电的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录音盘,自动售货器和投币启动装置的机械结构,现金收入记录机、计算机和数据处理装置,灭火器械。
第10类 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11类 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12类 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13类 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焰火。
第14类 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15类 乐器。
第16类 不属别类的纸、纸板及其制品,印刷品,装订用品,照片,文具用品,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美术用品,画笔,打字机和办公用品(家具除外),教育或教学用品(仪器除外),包装用塑料物品(不属别类的),印刷铅字,印版。
第17类 不属别类的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这些原材料的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18类 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19类 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清,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20类 家具,玻璃镜子,镜框,不属别类的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制品,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1类 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非贵重金属所制,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梳子及海棉,刷子(画笔除外),制刷材料,清扫用具,钢丝绒,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建筑用玻璃除外),不属别类的2的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22类 缆,绳,网,帐篷,防水遮布,帆,袋(不属别类的),衬垫及填充料(橡胶或塑料除外),纺织用纤维原料。
第23类 纺织用纱、线。
第24类 本类主要包括纺织品和罩布。
第25类 服装,鞋,帽。
第26类 花边及刺绣,饰带及编带,钮扣领钩扣,饰针及缝针,假花。
第27类 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28类 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29类 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30类 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第31类 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32类 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33类 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34类 烟草,烟具,火柴。
服务分类查询
第35类 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36类 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37类 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38类 电信。
第39类 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40类 材料处理。
第41类 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42类 科学技术服务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法律服务。
第43类 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44类 医疗服务;兽医服务;人或动物的卫生和美容服务;农业、园艺或林业服务。
第45类 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